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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5月15日,淄博市召开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会议。市、区县有关政府部门,资源开采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顶岐参加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副市长刘有先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淄政发[2008]25号)和《淄博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淄政办发[2008]56号)。《意见》规定,价格调节基金筹集渠道为: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征收的矿产资源开采型企业的资金,按照规定筹集的其他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政府调控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对低收入和困难群众实施价格补贴以及相关的价格调控和政策性补贴。从今年5月1日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铁矿石、粘土、石灰石、花岗石等五类矿产资源企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顶岐作了重要讲话。王顶岐在讲话中说,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化解当前价格矛盾的现实选择,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征管责任,各基金缴纳企业要切实履行缴纳义务,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顺利开展。 刘有先副市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各区县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和政策精神,做好企业深入细致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各有关企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政策,积极履行价格基金缴纳义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会后,市物价局将抽调精干力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准备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市物价局调控科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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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淄博市物价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83号 邮政编码:255020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0533-277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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